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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11月 19, 2008

「無衫一身輕」、「無煽一身腥」與「無衫一身馨」:道袍與職分的穿脫之間

幾期(298429862988)論壇報導、討論關於穿牧師服參加以政治議題為主調遊行的適切性,曲解、閃躲與自以為義的氣焰雖輕、但腥、且興,實在令筆者感到無力、無奈。無論是為文討論或接受採訪,對這個議題的回應大致上可分為三種談論方式:第一種是迴避、閃躲議題,避免因直接表達正面或反面意見而引起圍剿、抗議,或其他的負面效應;第二種是以自身所服膺的經驗與立場出發,訴諸這些經驗、立場所歸納出來的原理原則,試圖說出一番理路;其三,則是回到聖經,以探詢神言作為相應準則的嘗試。


只是問題的焦點往往在各自飛舞的筆(或指)尖與恣意綻放的文采中,模糊了,甚至是失焦!還好,「無衫一身輕」此一質疑的破題點出了「以牧師服為焦點」的偏差:畢竟,無論混紡或是純織,不計價位也不看品牌,牧師服不過是件具備宗教意義、符號的衣服—只要是衣服,就可穿可脫、決定在人。那麼事情的重點究竟在哪兒呢?各方的論述又企圖呈現什麼呢?令人失望的是,當我們較真而拿起紅筆圈點時,會發現諸文充斥高級辯術的應用,特別是「閃躲、曲解、胡套法」的運用被圈點不少,直可當筆仗攻守的經典教材,可這一連串討論的精髓卻愈來愈成為迷糊麵糰任作者們丟來拈去,不見天日:一張張充滿意識型態先行的判斷標籤,貼得原本單純的議題成為虛胖的人偶,動彈不得!重點是牧師服所具備的宗教意義與符號嗎?許多論者的確意圖將重點擺在這兒:有建構所謂「信仰精神實踐」論者,直指該行為乃相關牧者自發的、未希冀(在台灣的)他人效法的信仰實踐(卻盼望不在台灣的大陸牧者為之),他人應予以尊重、珍視這種「典範性」的形象;有建構以成敗論英雄的「結果或效果」論者,將原本的倫理性判斷移轉為端賴給社會抑或破壞性之結果;有以所謂「深度對話」論者,或認可如華理克的實為壓力政治表達的「平起平坐」之適切性為「絕對」無可挑剔、引以為榮,或鄙夷台灣無法產生公共論域、定焦在明確議題…。

當人們以這些為議題焦點時,自然造就各方熱烈的「囈語誑沫」在交織形成交叉「口水」網之後,戰局熱烈卻不明朗,局勢詭譎而混亂,正像抓著行淫婦人質問耶穌的各方人士,怎麼看都是有理、有據,耶穌若不強勢地運用超自然能力調天兵遣天將(畢竟,祂的對手辦不到),看祂能怎麼善了?我們試著回到聖經來看,耶穌彎下腰(呂振中)來畫字並非閃躲,挺起身(新譯本)也非要採取防衛或攻擊姿態,乃是直指問題的核心:定/釘「罪者」

一般說來,約定俗成的法律、宗教倫理與規條,習慣性地將人置於特定地位:一方面為具備犯罪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面也在相關約制下賦予人有執行懲戒的權力。這樣的狀況(主要指宗教律法,世俗法大致上沒這樣的問題)實際上勢將把終極的審判權、執行權(這特別在信仰裡認定會是屬神的部分)懸割起來,神並未「擁有」這些實際權量。然則,從信仰的角度看,生活在世上的人,只要是人,其罪人的身份在信仰角度來說是恆定的,是神律法的違犯者與懲治對象,現在卻可暫時將其罪身懸割而成為別的罪身的懲治執行者,甚至到永生神的兒子面前跳腳、挑釁。

「衫」不是問題,宗教意義不是主題,「長老教會這樣、非長老教會豈不那樣」則更不用提了(你殺人,我便可刺人的「比照類比」論終究在信仰裡被耶穌揚棄了),而是著袍/脫衫者的身份恆定性:若那麼在意社會觀感,對重要信仰倫理議題左閃右躲的態度會讓神有怎樣的觀感,不必在意?若要身體力行實踐信仰,面對皇宮遙拜等「國民禮儀」要求時,實踐出來的豈會是順民標準低頭拍掌的姿勢?面對政治肅殺對友教派的壓逼時,怎忍得自保沈默?若是先知,對陳水扁總統、馬英九總統就都得有「完整」先知的樣子,不會只歸正而不遮蓋或只遮蓋不歸正,因為先知不是選擇性的、可穿可脫的袍子,乃是神言的莊嚴宣講者職分,要讓願意聽的人、不願意聽的民,甚至會衝上來打你巴掌的同事(如基拿拿的兒子西底家掌摑米該雅,王上22:24)砍你腦袋的同宗同道(太23:29-36)都認得出你先知的身份。

不僅如此,神的先知、信仰的實踐者豈無引導、歸正與挽回之責?

早前在無可逃告的肅殺氛圍下對政治異議人士(當時彼此在理念與意見有合密的一致)伸手遮蓋,是多麼偉大且高貴的牧者之擔當與愛,但是現今在人前將昔日受自己遮蓋之人(現彼此在理念與意見有嚴重對立)的錯處掀開,是不是讓昔日牧者的遮蓋舉措降格成為政治意識型態下的同志掩護,今日的舉動轉成為你死我活的踩人痛處?獨漏對當事人的懺悔(儘管已在神與眾人面前),是在信仰裡合宜的的認錯嗎(太5:24)?錯誤不在於話語的嚴厲,因為神原本即要我們在歸正挽回罪人時「句句都可定準」(太18:16),怎可能不嚴厲?也不在於言論的不當、內容屬實或給人觀感夠不夠nice(否則豈不是只求好看、表面和諧的世故—SOCIAL-ist?!),而是這舉措本質的世俗/屬世性:教會懲戒的次序性(私下單獨、兩三人、教會,太18:15-16)與適用性(教會懲戒是對主內肢體而非對非信徒,對非信徒必須先以福音歸正,因此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不是隔斷乃是福音歸正的從頭開始)完全不適用的狀況下,牧者成了政治意識型態的同志,在沒有進行福音歸正下將非信仰肢體的「罪」訴諸「公共論述」,即使是事實也不該如此,完全失了牧者的身份,穿再厚再貴的牧師袍也無濟於事。
因此,為何不上街頭?為何不可穿牧師袍上街頭遊行?上啊,當然上!還要穿著上!但前提有否像當初質問耶穌的人先反身自省再決定行動:無論是牧者、先知、教師…各樣神的子民的職分,自己是不是恆常、固定地認同並尊重,「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為主得人,然後再拿穿起先知袍、牧師服,撿起石塊或掄起膀臂進行信仰實踐吧!畢竟,始終如一的先知,比恣意穿脫道炮的先知好辨識,對人對神來說都是如此。

當基督徒碰上社會、政治、經濟議題,經驗到人的有限與祛陋,到底要訴諸於理性,仰仗傳統,還是回到聖言?永遠是我們必須作出、無法閃躲的選擇。盼望我們站在神言的真理上,拋開不是祂的國與義的、轉眼要過去的意識型態,不豎立同為罪人作仿效指標(如華理克與金恩),只追隨主,恆常地持定咱們的職分,而不是簡單二分的統/獨、藍/綠意識型態的「急先鋒」或「先知先覺者」。畢竟,「統」了下不了地獄,「獨」了上不了天堂,反之亦然;藍、綠遇水碰火,不是照樣消退湮滅!

「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上16:7),再說罷!再辯罷!我先去自我反省、認罪一下,祂看著…!

星期三, 7月 09, 2008

旋風之下的反省

日前吳道宗老師關於辛班尼旋風的文章,想必已在台灣教會界投下一枚震撼彈。縱然台灣教會界對於昌盛/成功/信心之道/正面積極思想/祝福/復興/果效…一類歧變、寄囊在成功神學情節(Prosperity Theology Complex)的囂瘋,不是一天兩天了,但這一波屬靈奮興的風潮還真不是一般地大。

聖經中雖多有對於神蹟、奇事、預言的記載,但整體來說,最重要不在於多麼神、何等奇地顯現或應驗,而在於信徒須對這些神蹟奇事的主事/施行者與其意義的鑑別、檢驗與認定:神指明這些即使顯現、應驗了,仍須與神自己的話語、作風、原則相符(請參考申命記18:22與13章)。特別在申命記13:14-15神要信徒對悖離信仰的言行要「探聽,查究,細細地訪問」,若果為真,必要堅決地採取措施以杜絕歪風。當然聖經當時寫的杜絕手段今天無法施行,但是神要信徒與歪斜淫風劃清界限對今天的我們仍是明顯而不可繞越的要求。

隨著電子媒體的勃興,一方面帶來資訊傳遞的便利性、多元性與革命性的閱聽模式,同時也帶來內容失控、失真與失焦。引起許多西方社會科學家注意到的,不光是只有普羅大眾媒體濫用的問題,原本保守的基督教靈恩運動卻在這一波媒體浪潮中成了急先鋒,吸引不少學者的目光。以Simon Coleman的The Globalisation of Charismatic Christianity: Spreading the Gospel of Prosperity為例,列舉出現在島內Good TV看得到的外國講員們如何在信息同質化(包括對成功神學意識型態的高舉、聖經詮釋的盲點、高度的媒體/商品運用與創造)之下,建立起一個個福音企業,並從全球化角度追溯其源流與發展。從牧者的角度看來,台灣教會界需要有屬靈檢驗、分辨的能力,卻一再被忽視、忽略,實在是最大的危機:史丹利牧師有婚姻問題(曾自我宣稱離婚便不再擔任牧者,卻於多年分居後於2000年與妻子離異,且仍任牧者至今,見http://en.wikipedia.org/wiki/Charles_Stanley_%28evangelist%29)、約爾牧師有偏差問題(公開在Larry King Live專訪當中閃躲救恩論質問,見http://en.wikipedia.org/wiki/Joel_Osteenhttp://www.youtube.com/watch?v=MfwYU2pmWYQ)…等等,這些議題在電子媒體(Youtube、Wikipedia…)的炙手可熱與其自身所展現、宣揚的「恩膏」熱度可說是旗鼓相當。基督徒需要對這些議題「探聽,查究,細細地訪問」,而不是如未信者以「事不關己」、「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的心態,蓋以「扒糞」、「狗仔」嗤之以鼻。魔鬼如吼獅,所尋找的可吞之羊不會光是同受大牧者牧養的「肥羊」(指大有「恩膏」者),定然以吃盡眾多小羊為其主要戰略標的!這些媒體巨星從世俗觀點來看固然「可用」,但筆者質疑在聖經對淫、貪、邪的人「不可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哥林多前書5:11)之下,持續放送有問題內容的「可用性」是建立在信仰以外的哪種意義?對於罪的忽/無視,永遠是惡者打下的第一灘頭堡。

目前台灣教會界對於罪近乎狂熱的敏感,對象不是自身的罪,卻是祖先的罪,拼命砍卻砍不斷、理更亂!然聖經的教導遠非如此,首要當是針對自身的罪,再旁及他人—家國、文化…的罪(如以賽亞6:5的宣認),試想:在聖潔、公義、憐憫尚有破口,乃至於對自身的罪缺乏敏感的復興,該是怎樣?豈不是信徒人人自覺有罪,提高自我與集體在信仰質素的要求嗎?求大求榮的「霉嘎」教會(Mega Church)所求的「復興」,當在日前「旋風」一文擲地有聲的質問:無所不用其極(不在乎社會、信仰倫理)、追求「屬靈」利益的最大化,在靈命衰竭、世俗化嚴重的台灣舉辦收費特會(生命影響生命,翻轉至物質金錢堆砌成就榮景)…所成就的是復興元年啟動嗎?大家將拭目以待,但請以嚴肅目光審視這一切。

筆者是離島小教會的牧者,曾在短宣同工禱告會當中被短宣隊弟兄當眾指正,認為筆者應該教導弟兄姊妹神的祝福/應許的信息,他們有權利知道神願意祝福他們,只要大大張口便會被大大充滿云云。筆者簡短的回應之後,短宣領隊的傳道當即告誡當時在座的肢體:不要一味以自己的教會情境構想別的教會,並見證自己是從傳統教會牧會出來的,相當能體會筆者所遇之桎梏。我們時在需要多些這種反省。適者生存原本是信仰倫理最為反對,同時為進化論最呼聲震天的口號,卻早已被西方學者指出今已以屬靈異變存於成功神學之中:神的心意與神的祝福之間的聯繫以物質性、功業性的成功/順利為唯一判准。世上有無誤之聖經,無無誤之神學,即便福音、基要派都不脫此原則,望聖經之言,「有耳可聞,宜聽也」。